海南院校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批准的海南省唯一一所专业设置涵盖公安、司法、法律类专业的公办高等政法类职业学院。2009年初,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08年至2013年连续六年被评为“海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列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为全国唯一综合培养公安、司法人才试点招生高职院校;2012年列入海南省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学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大道,交通便利。有在校学生4500名,设有公安司法系、应用法律系、法务技术系、公共安全技术系和公共教育部、社科部等六个教学系部,有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物证技术方向)、法律事务、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方向)、法律事务(中小企业法务助理方向)、行政执行、法律事务(人民调解员方向)、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方向)、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法律文秘、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会计方向)、安全防范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通信技术、消防工程技术专业19个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学院教学设施完善,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律师事务所、监狱等单位建立了7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运用CRP系统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引入“世界大学城云空间”系统,信息化智慧校园建设处于省内领先水平。

     学院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以合作办学促进层次提高,积极搭建人才培养立交桥,创建学生学历提升的通道。与海南师范大学等本科院校开展“3+2”专本衔接的合作办学项目,该项目专业学生毕业后可进入海南师范大学等本科院校就读,毕业时可获得全日制本科文凭;与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有关院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相应专业部分学生可作为国际交换生出国游学。

     学院全面落实“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办学理念,立足政法,面向社会,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合作办学道路;依托行业,紧紧围绕海南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德育为先,技能本位,大力弘扬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忠于法治、甘于奉献的精神,秉承“德法兼备、知行合一”的校训,以警务化管理作为学生德育教育的有效载体,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自理、自律、自治能力,着力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有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我院学生在国内各类教学、竞技和文体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2015年我院就业率95%,业内就业率70.58%。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171名,兼职教师200多名,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教师7名,硕士学位教师113名,高级职称教师58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海南省优秀专家2人,省委省政府直接联系专家2人,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2名,“双师”型教师89人,省级教学名师2名,省级教学团队4个。教学、科研实力雄厚。治安管理、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安全防范技术、交通管理、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会计方向)5个专业被评为海南省特色专业;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的《书记官速录技能》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司法会计检查》、《安全防范技术》、《治安案件查处》等10门课程被评为省级和部级精品课程;《经济犯罪侦查》、《罪犯心理与矫正》课程被评为海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优质核心课程。目前,学院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国家级课题10项,承担省(厅)级、院级课题以及各类社会工作专项和横向课题133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11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130本。

     学院注重学生个性发展,重视校园文化建设,重视做好学生的奖励与资助工作。“名师论坛”、“博士论坛”、“读书节”、“法律文化节”使学生开阔视野,增长才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学院勤工助学基金等多项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015年,学院奖助学金发放比例占学生人数的57%。

     学院坚持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的办学方针,学历教育与培训教育两翼并重。经过多年努力,已经成为全省政法干部培训基地、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基层两委干部培训基地、国家司法考试海南基地、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速录师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站;拥有全省鉴定门类最全的司法鉴定中心,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做出了显著的贡献。

     我们热忱欢迎有志从事政法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保驾护航的莘莘学子报考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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